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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25載 香港創未來  
  文章     2022 年 6 月 9 日
轉眼間,香港已回歸祖國25周年,在這四分之一世紀裏,「一國兩制」整體成功落實,香港維持單獨的經濟、金融、稅務、司法等制度,資本主義社會和港人生活方式基本不變。然而,25年下來,香港的確累積了一些深層次問題有待破解,包括土地房屋嚴重短缺,房價過高,20多萬人擠住劏房,還有產業結構過窄,經濟增長放緩,年輕人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等等,這些都是新一屆特區政府需要直面及處理的。縱使如此,我認為在香港回歸25周年的這一刻,大家應一起展望香港下一個25年,香港的未來將會一片光明。 首先,中央政府為香港制定香港國安法,撥亂反正,保障了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完善選舉制度保障了政治安全,香港順利舉行了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等三場重要選舉,立法會恢復秩序及提高效率,香港得以體現「愛國者治港」,邁向良政善治,讓港人受惠。 在政治安全的基礎上,香港要開創下一個25年的光輝未來,特區政府必須具備前瞻性的目光,特別要在經濟發展、創新科技這兩大範疇加倍努力。 必須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 第二,「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建構「雙城三圈」的概念,能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香港帶來的機遇,讓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必須好好把握,特區政府必須好好推進。 「北部都會區」指整個元朗、天水圍、粉嶺/上水,以及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廈村、元朗南、新田/落馬洲、文錦渡和新界北新市鎮。當中有些項目已在進行中,例如擴展古洞北新發展區至馬草壟、擴展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至流浮山及尖鼻咀,特區政府正在進行收地等工作;新鐵路項目北環線亦已定了走線。另外就是擴容提升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至佔地1,100公頃的新田科技城,以和深圳合作發展創科,構建「雙城三圈」中的「深圳灣優質發展圈」和「港深緊密互動圈」,加上發展與沙頭角接軌的「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圈」這個第三圈,特區政府必須抓緊進度,提速推進,加快融入大灣區的發展。 重視創科 強調「香港創造」 第三,特區政府要加倍重視及推動創新科技的發展,不能再蹉跎下去。正如陳祖恒議員在其「制訂全盤工業藍圖,推動香港工業發展」的議案指出的,「特區政府必須抓緊機遇,推動科研及工業技術融合,加快建立人才庫及推動官、產、學、研合作,將科研成果商品化」,進一步優化 Made in Hong Kong(香港製造)至 Made by Hong Kong(香港創造),對此我十分認同。 其實早在回歸前已有不少相關研究及倡議,例如已故中大校長高琨教授及楊綱凱教授兩位物理學家,早於1991年已出版研究著作《Technology Road Maps for Hong Kong - An In-depth Study of Four Technology Areas》,當時他們已認為香港很有創科條件,建議香港發展資訊科技、生物科技、新材料科技及環保科技,可惜政府一直沒跟進。 1995年,我出任工業署署長後,亦委託了麻省理工大學的Industrial Performance Center ,研究香港作為供應鏈樞紐,如何運用創新科技提升製造業,如何利用香港的資本市場促進創新產業的發展,當時的研究領域包括紡織與服裝、電子業、資訊科技及生物科技等等,研究著作《Made by Hong Kong》於1997年出刊,可惜政府仍是沒跟進。 回歸後,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07年進行政府改組,把「工商及科技局」改名為「商務及經濟局」,即是把負責經濟發展的決策局去工業化、去科技化,只依賴金融業及旅遊業來支撐經濟發展,直至梁振英出任行政長官才終於在2015年設立「創新及科技局」,可惜為時已晚,香港在創科發展方面已浪費了很多年,遠遠落後於內地城市。 來到今天,香港要吸引全球創科專才、成為創新科技中心,除了投放資源,更要具策略地聚焦發展。我認為應發展適合香港的高端產業、先進的製造業而非傳統製造業。因此,新一屆政府架構改組把「創新及科技局」改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是非常與時並進的做法。 年輕人將有更好出路 總結而言,我相信香港在國家全力支持下,把握新田科技城項目的機遇,搞好經濟與創科,好好融入大灣局發展,年輕人將有更好的出路,一起開創香港的下一個25年。
新民黨成員獲民政事務局頒發嘉許狀  
  文章     2022 年 6 月 1 日
今天是值得新民黨高興的日子,合共有九位成員獲得政府嘉許,並於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手上接過嘉許狀。 他們分別是服務大埔及北區的盧騰光 (新民黨中央委員) 、. 服務沙田的夏劍琨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及張柏源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服務北區的孔永業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 、服務將軍澳的陳健浚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 及 譚竹君 (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服務海怡半島多年的義工黎曾瑞貞 (黎太) 、崔添偉 (新民黨青委會執行副主席)及新民黨總部職員楊家浚。 他們均是新民黨在地區服務的社區幹事、義工及總部職員,多年來辛勤地為街坊服務,特別在這兩年新冠疫情肆虐期間,他們總是不辭勞苦地運送物資,處理街坊的求助,永遠站在前線服務有需要的市民。 再次非常感謝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向他們頒發嘉許狀,我知道每一位獲得嘉許的黨員、義工及朋友均感興奮,在此再次祝賀他們,並感謝民政事務局對新民黨仝人工作的認同 。
新選制下特首選舉標誌香港邁向新時代  
  文章     2022 年 5 月 17 日
2022 年5 月8 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天。李家超以1416 票當選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得票率高達99%,高踞歷屆特首候選人之首。繼全國人大去年完善選舉制度之後,香港終於選出能夠全面團結各黨各派的新特首,曾經的陣營分明、彼此對峙終於消弭無形。 李家超作為一名新時代的領袖,並沒有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而是站在社會各個階層的中心點,從團結建制派開始,一步步走出去接觸廣大市民。由1500 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就是香港社會的縮影,社會各個階層皆包含在內。從李家超宣布參選特首開始,只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就籌備好政綱、收集了各方民意,迅速獲得建制派一致支持,可謂旗開得勝。 李家超高票當選,足見民心所向,可是G7 和歐盟卻對此視而不見,分別在8 日、9 日連發聲明,詆毀香港的新選制,充滿敵意、態度偽善、不乏政治偏見,說什麼本次選舉「違反民主原則」。然而,眾多迹象表明,西式民主已見頹勢,在解決民計民生問題方面都力有不逮,西方本應好好反思自身的制度弊端,如今卻反而拿出已然不合時宜的制度對香港指手畫腳。 美國有過百名學者警告西方民主制度湧現危機,政黨為了贏得選舉將民主選舉政治化,將自身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甚至不惜壓制選民投票。近年來舉行的公投、普選已經引發社會撕裂,人民因政見不同而走向極端,當選一方即使勝出亦無法有效施政,英國脫歐公投即是一例。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在《中英聯合聲明》並未承諾過會在香港實施西方民主制度,更不用說普選。而中英雙方在草擬這份聲明時香港仍受英方獨裁統治。「一國兩制」的主要任務是要讓香港順利回歸祖國。英國在150 多年的殖民統治期間從未真正在香港發展民主,雙方談判時香港亦無民主制度,因此中方不可能同意在港實施一個未曾存在的西式民主制度。所以,那些指摘「北京違背對香港的民主承諾」之說實為無中生有,意圖不外詆毀中國。 《基本法》為港人指明落實普選的路線圖,目標是實現「雙普選」,而大前提還是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對此,人大常委會於2014 年作出「8.31 決定」,特區政府就此框架制定出雙普選實施方案,但卻遭到所謂民主派執意否決。 回顧特別行政區成立的25 年來,香港已經為推行民主作出努力,因阻礙重重而進退失據。那些所謂「民主派」議員自詡擁護人權、自由,卻走向逢中必反的歧路,不僅與建制派大搞對立,還不惜反對特區政府。 目前,各項深層次矛盾困擾香港,房屋和土地供應、退休保障、貧富懸殊以及青少年向上流動等重大問題已積存多年,亟需解決,可是,有些議員罔顧社會民生的需要,不斷採取極端手段阻撓立法會正常運作,大搞政治鬥爭甚至暴力衝突,導致政府無法有效施政,社會因而停滯不前。 幸而全國人大把握時機,適時頒布法規以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確保香港重回正軌。市民殷切希望新一屆立法會能夠着手解決重大民生問題,期待盡快與內地通關、重振本地經濟、提升本港競爭力。 李家超是當前的領軍人物,有能力與立法機關建立良好互動。他執法經驗豐富,充分理解法治和司法獨立對維護國家安全與人身自由、公民權利的重要性。他強調「以結果為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可見他志在必得,不會被官僚程序綁住手腳。在基本民生問題多年議而不決之後,如今港人翹首以待,盼望政府能拿出切實行動、解決實際問題,對那些搞一些空頭承諾、喊兩句口號蠱惑人心的政客,市民已經深感厭倦。 李家超為人謙虛誠懇、具備團隊精神、能夠虛心聆聽不同意見,是特首的不二之選。現在,他作為候任特首已是眾所矚目,還望他能迅速組織好管治班子,盡快安排好行政會議成員和政府各部門主要官員的人選,抓緊時間制訂可行方案。李家超能夠順天應時,完全有能力為香港揭開新篇章。
「復和」不是口號  
  文章     2022 年 5 月 17 日
​第六屆行政長官經已選出,當選人李家超在政綱提出了四大施政方向,在提升施政效能方面,提出了「我和我們」的團隊精神,也在土地房屋供應方面明確提出要「提速提效提量」,可是在修補社會撕裂、保障人權自由、教育等等其他範疇,則未有詳細論述。 香港近年在危機邊緣走過幾回,2014年的違法佔中、2019年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演變的黑暴、2016年初的旺角暴亂等等,市民以政治顏色分群,黃藍誓不兩立,年輕人仇恨警察,社會撕裂。雖然後來中央政府以《港區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資格審查委員會、愛國者治港等等大招,把港獨、反對派的勢力壓了下去,涉嫌犯法的人士陸續被捕被控受審,社會表面上回復秩序和平靜。法律處理了違法行為,我們仍需法律以外的手段處理其他問題。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設立「復和專員」,以修補社會撕裂,立法會未有詳細討論。我認為值得探討,不過復和不是口號,要整個社會花很長的時間和誠意,才有機會達成。  愈是民主撕裂愈嚴重 環顧世界,社會撕裂並非香港獨有,愈是民主自由的地方,撕裂便愈嚴重。例如2016年的英國脫歐公投便把英國撕成留歐派和脫歐派,兩派勢均力敵,困擾英國政局,擾攘至2020年才正式脫歐。 兩黨輪替的美國更甚,共和黨與民主黨的紅藍之爭長年不息,2021年總統選舉及國會山莊暴亂把撕裂推上高峰。最近(5月2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草擬的意見草案遭洩露,顯示法院有意推翻1973年保障女性墮胎權的標誌性案例〈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使美國再次陷入紛爭,支持及反對墮胎權的人民示威抗議,不同州份亦持不同立場。 美國的種族歧視問題亦十分嚴重,黑人維權運動(Black Lives Matter,BLM)持續。 執筆時新聞正報導有「白人至上主義者」(White Supremacy)闖入水牛城一間超級市場向黑人連環開槍掃射,至少十人死亡,而行兇者只有十八歲。 此外,有很多國家地區因為種族、宗教教派仇恨而長期對峙、內亂,武裝衝突、流血事件無日無之,人民長年累月活在戰火之中;相比這些極端情況,香港已屬萬幸。 愛爾蘭在歷史上長期受到英格蘭侵略,宗教方面,天主教與新教水火不容,戰爭多年,最終北愛爾蘭六郡併入英國,1949年南愛爾蘭獨立為愛爾蘭共和國(Republic of Ireland),退出英聯邦。北愛爾蘭則持續有暴力衝突。這些年來,當地教會等組織一直有推動復和工作,但是要完全消除對立,殊不容易。 南非以「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達成復和 提到復和,一定會提到南非。1995年,曼德拉總統簽署《促進民族團結與和解法》,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聖公會大主教德斯蒙德圖圖(Desmond Mpilo Tutu)擔任主席。委員會向司法部負責,了解過往長期在種族隔離政策下各種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做法包括邀請曾遭受非人道對待的人士講述經歷,加害者則提交證詞,企圖還原歷史真相,藉以撫平黑人與白人之間的仇恨,促進民族和解。 2019年黑暴發生後,有外國領事提出用南非模式助香港復和,包括安排特赦,當時我已向他們表示特赦不可行。因為這樣刑事法律會失效,亦會誤導年輕人以為犯法不用負責,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更大。 「止暴制亂」、分享權力、民間融和 我強調復和不是口號,無法一蹴而就,更非一位「復和專員」可以成事。通常復和行動希望做到「止暴制亂」、分享權力、民間融和這三大方面,但是現實上非常困難。 回說香港,2014年違法佔中及2019年黑暴經已過去,《港區國安法》做到「止暴制亂」,社會回復公安秩序。我認為復和第一步是法庭要作出公平的裁決,不論黑衣人白衣人,違法的就要受法律制裁,法庭要依法作出公正判決,近期已陸續有相關案件出了裁決及判詞,這是好的開始。 不過,香港做不到分享權力,國家憲法及《基本法》均不容許。在完善選舉制度及愛國者治港等框架下,反中亂港、不接受國家主權、不誠心擁護《基本法》、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愛國者,不會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不能進入建制及管治系統。反對國家憲制體系,甚至企圖推翻現有制度的人,哪怕在西方任何國家,也不能成為分享權力的對象。惟有民主派人士真心擁護「一國兩制」,尊重國家主權,才有機會重新返回議會平台,共同努力推動復和。 至於第三點也是最深層次的民間融和,讓不同政見者(特別是年輕人)放下歧見甚至仇恨,敞開心扉互相接受,和平共處,是長時期的工作,需要非常長的時間。有議員建議設立「復和專員」,我則認為「復和專員」的人數(可以是群體而非單獨一人)、性質(是官職抑或義務?)、工作內容(展開對話抑或舉辦活動?)等等都需要深入討論。 新一屆政府上場是推動復和的適當時機 香港已選出新一任行政長官,新一屆政府上場,是新的開始,可能是推動復和的適當時機,特區政府需從多方面了解與年輕人的代溝是甚麼因素造成,是意識形態、經濟文化分歧,抑或有產與無產之間的矛盾?要找出成因,對症下藥,解決到年輕人最迫切面對的問題,讓他們感受關愛和信任。李家超能否抓緊機會,讓香港復和?   「復和」不是口號(撰文: 葉劉淑儀,原文刊載於經濟通) http://reginaip.hk/regina/article/p/復和不是口號
改革新聞處 提速提效提量  
  文章     2022 年 5 月 11 日
近年,經歷黑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社會對特區政府的表現並不滿意,紛紛有聲音要求部門改革。例如第5波疫情爆發,特區政府欠缺預案、動員遲緩,反映部門欠承擔、欠溝通、欠協調,而且部門只以自身功能為本(function-based),而非以解決問題為本(issue-based),於是有部門「做死」,有部門卻事不關己,非常不理想。 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政綱提出「強化政府治理能力,團結一致為民解困」、「增強政府團隊文化,以我和我們的精神處理問題」、並且要「為指定工作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等等,便是針對以上的問題。此外,李家超在土地房屋問題上,提出要「提速提效提量」,我倒認為這目標也適用於其他範疇。 問題是怎樣改革才做得到?本篇以政府新聞處(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ISD)為例,討論如何改革這部門,改善其表現,以強化政府治理能力。 這些年,特區政府歷盡風雨,政府新聞處卻活得異常低調,即使經常遭詬病資訊發布不足、回應假新聞太慢、新聞稿寫得太技術性,甚至出現過記者會背景大熒幕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寫成「中國人民共和國」等事情,仍未見新聞處提出過甚麼改善措施。此外,原來上一任新聞處處長鄭偉源於去年12月初以健康理由離任後(鄭偉源於離任3星期後出任「一帶一路」專員),新聞處處長一職已懸空6個月,特區政府人才凋零、行軍無將,難怪新聞處沒有突出表現。 內部缺專才 AO長期任處長 最後一位專業新聞官升任新聞處處長的是丘李賜恩,她由1987年擔任處長至1997年,是歷任新聞處處長中任期最長的;近年新聞處處長則多由政務官出任,包括幾位現任局長聶德權(2014年-2016年)、黃偉綸(2009年-2014年)和邱騰華(2006年-2007年),還有朱曼鈴(2018年-2019年)、馮程淑儀(2007年-2009年)和鄭偉源(2019年-2021年)等等。 由政務官擔任新聞處處長,優點是他們熟悉政府運作、行政能力強,缺點是他們並非新聞專業出身,欠缺傳媒背景,加上任期短(例如邱騰華只做了15個月),未及與傳媒及下屬建立深厚關係便又調職,難以帶領部門好好發揮;長期由政務官出任處長,亦反映其上司民政事務局局長一直未能培養專業人才,從內部晉升至處長,也是新聞處積弱的原因之一。 根據特區政府財政年度預算《總目74--政府新聞處》,新聞處的編制包括12個首長級職位及433個非首長級職位。作為特區政府的大公關,新聞處要時刻掌握傳媒脈搏,為特區政府打造形象、提升民望,讓市民了解特區政府政策,因此整個部門都要反應快、行動敏捷,既要準確發布消息,更要及時澄清謠言、打擊假新聞,更加要時刻掌握網絡和社交平台的評論,但是看新聞處近年的表現,明顯未能發揮功能。 國際形勢複雜 未見有力回應 政府財政年度預算《總目74--政府新聞處》指出,新聞處2022至2023年度的開支預算接近7億元,工作範疇包括5大綱領--香港以外的公共關係、本地公共關係及公眾資訊、輿論、公民責任、出版。每個綱領的績效如何,以及需如何改革,我們可逐一拆解。 綱領一「香港以外的公共關係」,宗旨是「在國際間及內地推廣香港的良好形象」。國際方面,副處長(2)旗下設海外公共關係組、香港品牌管理組、國際推廣組等等,旨在推廣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亦要和駐港外國傳媒及訪港新聞新業員打好關係。 以往,新聞處有不少經驗豐富的資深外籍新聞官,主力與外媒打交道,不過隨着副處長Brett Free在今年年初退休,外籍新聞官已絕無僅有,在外媒聯絡或國際關係方面難以得心應手,甚至事倍功半,特別是現在香港處於複雜的國際形勢,要面對制裁等政治打壓,西方傳媒不斷抹黑一國兩制以及香港的政治制度,這方面便顯得更重要。 內地關係方面亦然,隨着香港與內地關係日益緊密,新聞處與內地傳媒的溝通聯絡愈來愈頻繁,新聞處能否適應內地傳媒的工作模式及內容要求,便很影響特區政府的未來發展。 文宣失敗 新聞稿艱澀難懂 綱領二「本地公共關係及公眾資訊」,宗旨是「向公眾傳達政府政策、計劃、決定、活動及服務的信息,加強他們對政府事務的了解」,方法包括「以多媒體形式發放信息」、「安排傳媒採訪活動」、「發放新聞稿」等等,副處長(1)旗下的多個政府總部新聞組、駐部門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會協助部門宣傳不同的政策,例如「大嘥鬼」、消費券、疫苗接種計劃等等。 說來諷刺,這範疇的工作理應做得最多最好,但現實卻是最為人詬病,例如2019年特區政府提倡修訂《逃犯條例》的時候,政府文宣內容複雜難懂,反修例的文宣反而滲透大街小巷;抗疫兩年多以來,特區政府往往未能簡單準確地講解抗疫措施、鼓勵市民接種疫苗,當中過分詳盡而技術性、充滿艱澀詞彙和數據的新聞稿,相信只有傳媒或相關研究人員才會讀得明白,對市民而言全無作用,即是「無人睇得明」,反映新聞處未能有效協助各個政策局以深入淺出、簡單易明的方式傳播及散發資訊,讓市民易於消化吸收。 我認為,新聞處應更頻密地發放更多簡單親民的圖像或懶人包,並且開通更多網絡頻道,把信息滲透社會每個角落。 綱領三「輿論」,指新聞處要「閱覽中英文報章和雜誌、熱門新聞網站及其facebook專頁,以及每星期收聽/收看約239小時電台和電視台新聞及公共事務節目」,還要「編寫傳媒摘要、譯本、報告、官員的談話全文及剪報,會盡快送交有關決策局和部門」。「輿論」範疇的支出不多,2022至2023年度的開支預算只有3,100萬,但是工作模式相當落後。 過去我已覺得新聞官相當辛苦,要每天清晨4、5時起床,閱讀大量報章,手動剪報;現在剪報已電子化,但是仍然由新聞官手動選材。我認為新聞處應提升系統,全面運用人工智能,按部門需要把新聞分門別類,官員一看便懂,可省下新聞官不少時間;而且在資訊每秒更新的年代,還要新聞官「編寫傳媒摘要,盡快送交有關決策局和部門」,是相當滯後的做法。 靈活調動資源 外判推廣工作 另一方面,新聞處鮮有做社交平台內容摘要,在24小時監察網絡輿論方面未夠全面。須知道收集社交平台的大數據,我們可以掌握市民真正關心的事物及反應,例如去年12月19日立法會投票日,社交平台卻被王力宏離婚洗版;又或者疫情下市民原來非常害怕封城、禁足等等,掌握這些數據會讓特區政府更有效了解民情。新聞處應考慮把這些工作外判,或者開發人工智能系統處理,以提速、提效、提量。 而在政策局方面,新聞秘書、政治助理可以隨時透過人工智能剪報系統,隨時閱覽剪報或其他信息,向局長進行精準匯報。 綱領四「公民責任」,宗旨是「提高公眾對重大社會事務的關注和了解,並加強他們的公民責任意識」,例如宣傳完善選舉制度、愛國者治港、國家安全、回歸25周年等等。我當然認同要大力宣傳這些項目,不過工作細項指標仍然是「活動數目」、「印製及展示海報數目」、「宣傳片數目」、「聲帶數目」、「展覽數目」等等,則非常傳統及保守。新聞處應考慮把推廣工作外判,讓市場上的專業人才製作更出色、更多元化、更有效的宣傳推廣計劃。 用AI集大數據 精準監察民情 至於綱領五「出版」,即是新聞處就是特區政府的出版機構,包括「提供編輯服務、製作、分發及銷售政府刊物」。這範疇可算是5大綱領中最追不上時代的,我認為新聞處必須與時並進,靈活運用資源,集中開發電子書,減少印製印刷品。 新聞處多年來未有改革或更新工作模式,逐漸與時代脫節。我認為新聞處應多運用人工智能、收集大數據,以更快更精準地監察輿情,掌握社會脈搏,如此便可重整資源及人手,更緊密地與外地、內地及本地傳媒溝通聯絡,還要學會簡單精準地傳遞信息,才能協助特區政府提高施政效能。所謂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再不改革,新聞處將淹沒於元宇宙時代,形同虛設。 改革新聞處 提速提效提量(撰文: 葉劉淑儀,原文刊載於經濟日報) http://reginaip.hk/regina/article/p/改革新聞處提速提效提量
如何處理BNO移英港人國籍問題  
  文章     2022 年 4 月 27 日
最近,移民、移居、BNO、雙重國籍等議題又再度熱起來。英國政府於2021年推出BNO「5+1」移民新路徑後,英國外交部向國會提交的《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度報告書》(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uly to 20 December 2021)指出,在2021年1月31日至9月30日期間,英國政府收到88800宗BNO簽證申請,並且已批出76176宗。英方又於去年2月24日公布放寬BNO簽證的申請資格,讓BNO持有人的子女可以獨立申請等等。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指那些持BNO移英的港人,不願交還特區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因此只是移居,並非移民。對於這些爭議,其實歷史早有答案。 歷史早有答案 八十年代初期,中英兩國開始就香港前途談判,就港人的國籍問題有深入討論。英國政府早在1981年已提出修改《英國國籍法》,列港人為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BDTC),沒有英國居留權(Right of 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對英國來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這些因香港關係取得BDTC身份的港人,不可擁有英國屬土公民的身份(香港不再是英國屬土),但是英國政府仍然視他們為英籍,於是給予他們一個剩餘身份(residual status),即「英國國民(海外)(BNO)」。他們只可持有英國政府簽發的BNO身份旅遊證件,這身份不能傳給子女,在英國沒有居留權。 中方立場很清晰,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所有具中國血統在香港出生的都是中國公民;即使他們憑香港關係成為英國屬土公民,中方不承認他們是英籍。至於BNO,中方只視之為旅遊證件。 這是中英雙方經過深刻討論後的折衷辦法。因此,《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第一節就列明,港人「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指BNO),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第二節則是「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任何人不得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凡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出生者,不得取得第一節中所述的適當地位。」即是港人可取得新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但是只限1997年7月1日前出生的港人才有,該日之後出生的便沒有了。BNO只是旅遊證件,持有人在英國沒有居留權、沒有居住工作的權利。 因此,當英國政府推出BNO「5+1」新路徑(a bespoke immigration route),容許BNO持有人申請有效五年的英國簽證,住滿五年後可申請長期居留(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住滿第六年可以登記成為英國公民,獲得居留權,英方已是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而當英國政府進一步放寬計劃,讓BNO持有人的子女可以獨立申請,更是再度違反自己的承諾,而且做法挑釁,志在分化港人。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至於梁振英先生指持BNO移英的港人,不願交還特區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因此只是移居,並非移民。他沒有說錯,英國也好,其他國家也罷,移居港人一日「未唱國歌」、未正式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也未算是移民,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事實上有很多港人移居海外後,因為生活不適應等各種原因回流返港。 港人在外國定居後,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即所謂「唱了國歌」,就是移民,便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及第九條處理。這些條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三條),和「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九條)。 法律很清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是怎樣執行?早有中國法律專家指出,「不承認」不等於「不存在」,取得外國國籍的途徑有很多,國家難以逐一稽查,加上歷年來中港澳台都有很多人移居海外,當中很多人持雙重國籍,若要嚴格執行第三條及第九條,想必影響深遠,因此素來是「隻眼開隻眼閉」。 不能一刀切處理BNO移英港人 我認為處理雙重國籍的問題必須小心衡量利弊,亦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處理。持BNO移英的港人當中,也有很多是因為生活節奏、下一代教育等等非政治因素離港,因此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我們要針對處理的,是那些移英(或海外)後,持續勾結外國勢力、活躍於反中亂港活動、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他們持續污衊「一國兩制」,做出傷害國家傷害香港的行為,游說外國政要、國會議員制裁、傷害香港,或者持續推動港獨等等。例如已流亡英國的張崑陽,最近有報導指他與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會面,游說美國制裁香港的指定國安法官等等,這些行為已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這些人持續傷害國家和香港,自然不應該繼續擁有中國國籍與及香港居留權。 人大常委可作「決定」 本來,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和二項的規定,與及人大常委會於1996年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在香港出生或曾經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他們持有外國護照只是旅旅證件,只要他們不向入境事務處申報國籍變更,他們仍然是中國公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 但是若人大常委作出新的「決定」,解釋如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例如列出「負面清單」,聲明若這些人繼續從事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他們取得外國國籍(含英國國籍),就會喪失中國國籍,不用申報國籍變更,即時喪失香港居留權。 根據《入境條例》,喪失了香港居留權的前永久性居民,仍會有入境權(Right to Land),他們可以進入香港居住、工作、經商、讀書,沒有任何逗留時間和條件限制。當然,特區政府亦可在人大常委作出新的「決定」後,修訂《入境條例》,褫奪上述人士的入境權。若真是這樣做,這些「前港人」便只能像一般英國籍人士那樣,需申請簽證才能來港。
改革制度有效調動公務員抗疫  
  文章     2022 年 3 月 15 日
本地第五波疫情令香港陷入危機,未接種疫苗的長者和幼童死亡率高企,令人尤其心痛。許多市民抱怨未能得到特區政府及時援助,熱線久久無人接聽,救護人員要花數小時才能把病人送到醫院。重症患者要在醫院外苦候多時,輕症患者則只可留在家中服用中成藥或止痛藥自救。這些觀感,未必完全符合事實,但社會大眾普遍認為政府無法滿足市民所需。香港的公務員曾經被喻為世上最優秀的團隊之一,以廉潔、高效和幹練著稱,現在卻成了眾矢之的。 對抗第五波疫情並非特首一人之事。公務員團隊以至整個社會也要齊心協力,才有勝算。政府已調派各部門公務員協助抗疫,以減輕前線人員的負擔。環境保護署、衞生署控煙辦等職員受命前往疫區參與抗疫工作。此乃正確之舉,唯動員整個公務員團隊投入抗疫並非易事。 動員公務員抗疫困難重重,源於過時的公務員架構、制度、程序和風氣已經難以應付如今的挑戰。過往政府架構屬典型的韋伯式官僚制,各個政府部門(現稱政策局)均有明確職責範圍,以不僭越他人職務為己任。各部門人員只需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做好自己的份內事就足夠。但回歸之後,政治氣氛出現變化,公務員面對的政治壓力日增,因此對於承擔新職責變得格外謹慎,惟恐被問責或追究。因此,除非有額外的薪津,或受命於高層指令,公務員為了保護自己免受責難,會盡可能迴避承擔更多的責任。在這種規避風險的習慣之下,公務員遇到重大挑戰時大都不敢挺身而出。 香港的公務員團隊正直廉潔,值得嘉許,但過分注重薪酬、福利和升職,「少做多得」的心態與內地公務員奉獻精神形成鮮明對比。 政府在籌組抗疫團隊時仍存在上述思維,依照公務員薪酬級別向退休公務員組成的義工團隊支付酬勞。這些報酬相當厚豐,遠優於私營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薪酬。但香港危難當前,有成千上萬的社區義工不辭勞苦、無償地為新冠患者服務,他們近距離服務病人時大多缺乏保護措施,有些人因此受感染。政府以厚酬吸引退休公務員參與抗疫,實屬不妥。 特區政府、全體公務員和社會各界應同心協力協助特區政府控制第五波疫情。疫情退卻後,政府有必要大刀闊斧推行改革,改變公務員體制內的價值觀和思維模式,建立有擔當和具號召力的領導層。戰勝疫情是當下的首要任務,現在家園有難,所有人都應當以一己之力回饋社會。 地產商已紛紛借出土地,市民爭相當義工,私家醫院也已同意接收長者和輕症患者。在中央支援下,香港各界正全力以赴戰勝第五波疫情。
盡快公布全民強檢細節 杜絕揣測  
  文章     2022 年 3 月 9 日
2月22日傍晚,行政長官會見傳媒,全面交代其抗疫工作,指出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和協助下,香港的每日檢測量可提升至每日100萬次,計劃於3月推行全民強制檢測(Compulsory Universal Testing,CUT),以達致「須檢必檢」。行政長官當時公布的計劃,是仿效換身份證的做法,市民根據出生年份網上預約,3星期內檢測3次,每次檢測期間市民要每天做快速測試,檢測中心亦會有關愛安排等等。不過,當時行政長官的計劃並不包括禁足,說「不現實」。 訊息混亂惹恐慌 超市「清零」 公布一出,社會熱議,新民黨當晚便發出新聞稿,表示對上述做法有保留。其後我和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亦多次公開發言及撰文,提出多項推行全民強制檢測的執行建議,包括3星期太長,應壓縮至7至10日,建議以同住家庭為單位(而非出生年份),一家人一起去檢測,並且應該禁足等等。 一星期後,有參與援港工作的國家衞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李大川上周日(2月27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在全員檢測期間採取封控措施(禁足),把人員檢測流動降到最低水平,顯然是對全員檢測效果是最理想、也是最好的。」之後特區政府便轉口風,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表示,不排除禁足的可能性,行政長官的回應也變成「這方面我們現時正在評估中。」 大抵正是特區政府語焉不詳,全民強檢的日子和細節又說不出來,加上真假資訊充斥,於是毫不意外地引起市民恐慌,市民四出搶購食物和物資,超市「清零」。我收到很多本地及外籍市民的投訴,有人擔心一旦檢測陽性,年幼子女要和家長分開隔離;有人擔心隔離設施簡陋;外籍人士則擔心會有「武漢式lockdown」,認為措施苛刻。 市民有各種疑慮可以理解,也容我在這裏再次說說我的看法和建議。 禁足非封城 可容許區內買必需品 首先,我認為全民強檢是應該配合禁足的。道理其實很簡單,若市民做了檢測後,在未知結果是陽性或陰性前,又繼續在市面上走動,豈不是有機會繼續傳播病毒?那麼做全民強檢有何意義?效果勢必事倍功半,那就浪費了中央政府投入的人力物力,派來那麼多抗疫專家、檢測及採樣人員,又助港援建火眼實驗室、方艙醫院等設施,也浪費了市民的配合。 不過,禁足不等於封城或lockdown,不是全港700多萬人同時留家、不准移動,畢竟如此龐大的行動需要很多工作人員,緊急服務提供者也必須候命,這些人員可在正式全民強檢前先做檢測,也可當作預演;強檢期間或可容許檢測陰性的人士外出購買必需品,但必須限制於小區範圍內,避免跨區流動;至於金融服務,已可在網上雲端處理,市民不用擔心,也不用停頓。 第二,我認同行政長官上周一(2月28日)所說,全民強檢要做得徹底、要快速、要有序、更要有效。換句話說,要3星期才完成3次強檢,市民太折騰,經濟也承擔不起;以市民出生年份來排隊,並不見得會快速有序;強檢期間若不禁足,全民強檢變成「半桶水」,又怎能徹底抽出患者及隱形傳播者、怎能達致「動態清零」的最佳效能? 倘消極「躺平」 恐現「陪死現象」 第三,有專家估計,全港已有170萬人曾在第5波染疫,目前公布的確診數字遠比實際感染數字低,可能有市民已感染但沒病徵而不自知、有市民可能症狀輕微自行痊癒、亦有市民可能怕隔離或要搵食,即使快測陽性也不呈報。 截至昨日,第5波疫情已造成2,074人死亡,年齡介乎11個月至104歲,而根據最近統計,死亡個案中佔9成是沒接種疫苗的。因此,疫情再發酵下去,每天過10萬陽性個案也不為奇,而死亡人數也會不斷增加。 根據外國的疫情模式,有專家估算疫情將在3月底「見頂」,若我們仿效西方的「躺平」做法,甚麼也不做,不理會多少人染疫死亡、不理會犧牲多少長者幼童的生命,那是極度消極的做法,代價太大,我絕不認同;此外,更有醫生警告,一旦醫療系統崩潰,會有其他非新冠病人因為缺乏適時治療而死亡,若發生這種「陪死現象」(Collateral Death),將會是香港的重大悲劇。 檢測中心要夠多 可參考區會選舉 第四,要在短時間內完成3次全民強檢,關鍵在於檢測中心要夠多、開放時間要夠長,甚至要如選舉投票站般「梗有一間喺左近」,因此大量徵用學校作為檢測中心合情合理,可讓市民就近檢測,避免跨區交通往來。 我建議參考區議會選舉的規模,區議會選舉把全港分成400多個小選區,投票日當天開設600多個投票站,動員數萬公務員;而從接近7成投票率的2019年區議會選舉可見,投票日當天各投票站大排長龍,換句話說,全民強檢即使開設600間檢測中心也不足夠,特區政府要好好評估人流,計算所需檢測中心的數量,以及每間中心的開放時間。 須初期堵截 動態清零非零感染 第五,國家衛健委新冠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上月已公開說明,「動態清零」不等於追求零感染,而是「快速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和有效救治」;相反,「作為慢,動作不夠快,措施不落實,那個是不容許的。」 事實上,內地也不是零感染,但各省市政府應對疫情措施精準嚴厲,即使出現確診個案,每每能在爆疫初期成功堵截傳播鏈,避免大爆發;而為了應對香港幾近失控的疫情,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發出了「控疫壓倒一切」的重要指示,中央政府投入了源源不絕的物資及支援,是對港人的生命健康作了最大的保障。 此外,最近內地特別是廣東省都有香港輸入個案,反映香港疫情與內地密不可分,遏止香港的疫情對內地管控疫情同樣重要。 商界常常說「長痛不如短痛」,與其無了期痛苦,經濟持續萎縮,百業蕭條,愈來愈多人失業,商界也會和特區政府配合,一起抗疫。 揪出患者穩定疫情 重啟經濟 總結而言,香港已在抗疫臨界點,不論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國家,即使全民強制檢測的規模有多龐大、執行難度有多高,我認為都值得「的起心肝」去做,並且要盡快做,抽出陽性個案及隱形傳播者,即使不能一下子清零,感染個案也會大跌,務求把疫情穩定下來,屆時「表列處所」得以重開復業,經濟重啟,甚至能和內地通關,與外地恢復人員往來,市民回復正常生活。 特區政府目前要做的,是盡快公布全民強檢的細節,杜絕各種揣測,精準調動公務員、紀律部隊、各類社團及義工組織,最重要是誠懇地呼籲市民配合。我相信全民一起努力,強檢必可達成。 盡快公布全民強檢細節 杜絕揣測(撰文: 葉劉淑儀,原文刊載於《經濟日報》) http://reginaip.hk/regina/article/p/盡快公布全民強檢細節杜絕揣測
腹背受敵的科網寡頭(一)  
  文章     2022 年 1 月 23 日
2021年6月4日,歐洲聯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發表新聞稿,表示正式向臉書(facebook)展開反壟斷調查,研究其有否違反歐盟的公平競爭條例,透過收集廣告客戶的資料與數據,從而獲得不公平和不合法的優勢。對於很多廣告商而言,臉書是十分強大的宣傳平台,但由於臉書的覆蓋率非常大,很多小型的廣告商仍需依靠其廣告平台「Facebook、Marketplace」來賣廣告,增加生意。 如果臉書從這些客戶收集數據,固然會有很大的競爭優勢。以上一旦屬實,臉書將會因濫用市場權力而面臨罰款。此外,臉書內部也有「籠裏雞作反」之勢,先後出現吹哨者(whistleblower)指控公司的不當行為。根據美國《時代》雜誌(TIME)去年末一篇題為「Inside Frances Haugen's Decision to Take on Facebook」的文章,指多年來有不少前臉書員工作為吹哨者,指證臉書各種存心不良的行為。而在眾多吹哨者當中,Frances Haugen是首位真正能夠引起公眾關注臉書負面行為的前臉書員工。 Frances Haugen在2018年至2021 年5月間在臉書的公民誠信(civic integrity)部門工作。去年夏末,Frances Haugen向美國國會和證券交易委員會呈交數萬頁臉書內部文件,揭露臉書在網絡上透過發放虛假、過度暴力和具煽動性的內容及非法收集用戶資料,而成為不安全的社交平台,不但危害青年人的精神健康,甚至令人口販賣組織有機可乘,利用這些資訊進行違法交易。至於Frances、Haugen為何願意挺身而出成為吹哨者,下文待續。
遲了十年的政府改組  
  文章     2022 年 1 月 17 日
遲了十年的政府改組 醞釀良久的政府改組,終於有點眉目,行政長官在第七屆立法會首次答問大會(1月12日)上宣布了相關建議,包括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運輸及物流局、房屋局;食衛局改組為醫務衛生局、民政事務局重組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創新及科技局改名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環境局擴大為環境及生態局等,即是把目前十三個政策局增至十五個,其中九個政策局撥歸政務司司長,六個政策局則撥歸財政司司長,同時建議增設一位副司長。由於這是屬於大規模政府架構重組,不是一時三刻能成事,而現屆政府只餘下不足半年任期,行政長官指新建議會交由3月產生的候任行政長官考慮採用,並在本屆任期完成前、6月初完成所有相關修例、審批程序。 新民黨十一年前已提改組 政府政策局的分工落後於社會發展,並非今天的事。而最早提出重組政府架構建議的,是我和新民黨。我在2011年1月創立新民黨,並且在2011年6月26日召開了「政府架構重組建議書發布會」,提出多項政府改組建議,包括: (一)分拆運房局為運輸及工務局、土地房屋及發展局; (二)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三)增設兩個副司長,協助司長處理統籌協調等工作;與及其他建議。 十一年來,社會環境不斷變遷,各政策局的發展未能發揮最大效能,我不斷向特區政府建言,亦多次撰文解釋倡議改組的細節,以利香港的長遠發展利益。記得2018年,行政長官仍然堅稱「暫時完全沒有這個(改組)計劃」(《香港經濟日報》2018-07-03)。來到2022年,很欣慰行政長官終於了解到重整政府架構的重要性,其建議方向亦與新民黨的倡議吻合,分拆運房局、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等亦已於上屆立法會達成共識。 喜提創科與再工業化 回顧歷史,我於2011年創立新民黨時,其時擔任新民黨顧問的羅范椒芬積極參與政府改組的討論。後來,羅范椒芬辭任新民黨顧問,改任梁振英競選辦公室主任。梁振英甫上台即推政府改組為五司十四局,羅范椒芬還親自來立法會游說議員。可惜改組建議引起反對派議員反彈,未獲立法會通過;連帶創新及科技局也要拖至2015年才得以通過成立。 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是新民黨的倡議之一,因為香港在創科領域大大落後於內地及鄰近地區。香港自港英時代起一直奉行「小政府、大市場」的經濟政策,以賣地及轉口港貿易為主要收入來源,缺乏投資科技的誘因。五十年代,香港發展輕工業,製造業發展蓬勃令經濟持續暢旺,港府未意識到有推動創科發展的需要。 猶記得我出任工業署長時,「光纖之父」高錕教授帶領多位本地學者深入研究香港科技的未來發展方向,並於1991年出版 Technology Road Maps for Hong Kong 研究報告,指出香港有穩健的製造業基礎,但工資成本不斷上升,力陳「工業2.0」(即轉型至以科技生產模式)是維持香港競爭力的出路。後來,工業署委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研究香港未來的工業發展定位,研究團隊於1997年將研究結果輯錄成《Made By Hong Kong》一書,指出在深入研究紡織、資訊科技及生物科技三大範疇後,得出傳統工業發展已不合時宜的結論,更指若香港要保住長遠競爭優勢,就必須轉型發展高科技工業,並支持本地大學培育更多科技專才。可惜港府當時未有落實上述兩項研究結果,亦一直沒有制定長遠的科技政策,遑論成立政策局。 回歸後,首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有意推動創新科技,並於1998年成立行政長官特設創新科技委員會。但是後來遇上亞洲金融風暴、禽流感、「沙士」等痛擊,特區政府即使有意推動創科,也無能為力。 2007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更加「去科技化」,將工商及科技局改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令行政機關沒有專責處理創科事宜的專責人才。而且,當時他只依賴「自由行」及地產業振興經濟,整體拖慢了香港的創科及工業發展。因此,當創新及科技局終於2015年成立時,香港的創科發展已然滯後了很多。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8年5月親自作出批示,強調要加強粵港兩地合作;「十四五」規劃堅持以創新驅動發展,而且資金可以「過河」,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因此,如今行政長官重新肯定再工業化的重要性,建議把創新及科技局改名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我認為是切合國家發展大局,未來香港必須好好發展新田科技城,擴大現有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利香港長遠發展。 運房局不得不拆 我一直認為運輸及房屋局範疇及責任過大,簡直萬千問題在一身,任何一位局長也無法同時完美處理運輸及房屋這兩大熨手山芋,結果必然「兩頭唔到岸」。特別是2007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錯把航運及民航事務這經濟項目撥入運輸,當時航運業界便曾埋怨,指特區政府不應把航運和本地交通工具列為同類。自此之後,海陸空出事,都關運輸事,房局需花大量氣力在運輸交通事務上,責任重大。而近年社會上接連發生的重大事故,都屬「運房局惹的禍」,包括最近疫情下國泰容許機組人員「客機去、貨機返」來避過檢疫,國泰機組人員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而引發第五波疫情,正好反映運房局力有不逮,未能有效監察或控制各公營機構的運作。 再數房屋那一塊,香港土地房屋供應嚴重短缺、樓價高企、公屋輪候時間過長、市民擠住劏房寮屋工廈,問題之嚴重,比運輸更甚。由此可見,把運輸及房屋兩大火頭集於一局,是何等超負荷,局長縱有三頭六臂亦難以兼顧。 鑑於交通運輸往往涉及大型基建工程,當年新民黨建議分拆運房局,成立運輸及工務局,一併管理運輸與工務;另方面則成立土地房屋及發展局,把土地、房屋及發展的職責撥歸同一政策局。 然而,時至今日,發展局本身的職能也十分龐大,包括推動例如新界東北發展區等多個新發展區,相信已不適合增加房屋事務,否則同樣超負荷。故此,我認為現在應回復回歸前的做法,另設房屋局,專責處理房屋問題,主力增加房屋供應,改善市民居住質素。我也認同把物流併入運輸,成立運輸及物流局。相信拆局後,局長各有專職,兩局也能更針對性地處理交通運輸及房屋問題。 文化旅遊體育三方拉動 我支持馬逢國議員的建議,成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這樣可以讓新的政策局具備一定規模,三個範疇互相拉動,整體發展會更好,而這個建議在上屆立法會已有共識。 先說負責範疇,文化的部分可包括(但不限於)現在民政事務局旗下的文化藝術事務,例如藝術中心資助的九大藝團,與及廣告、建築、設計、數碼娛樂、電影、音樂、印刷及出版,以及電視等八大創意產業。 體育的部分則可把體育盛事化、「M」品牌計劃與文藝活動、創意產業有機結合,方向正確。同時,旅遊和文化體育環環相扣,相輔相成。例如「M」品牌計劃、體育盛事配對資助計劃資助渣打香港馬拉松、FIVB世界女排聯賽、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等國際賽事在香港舉辦,便同時帶來大量運動員、旅客及遊旅收益。 香港幾個本土活化計劃也頗成功,例如活化舊中區警署的大館、由1950年代舊紡織廠改建而成的 The Mills 南豐紗廠、前身為荷李活道已婚警察宿舍的PMQ 元創方,與及中環街市等等,再加上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M+博物館及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陸續面世。這些景點在未來將為香港帶來旅遊收益。 此外,中央政府「十四五」規劃首次提出對香港在四個新興領域的支持,當中包括「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成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正好對正這個核心目標。 必須加強青年工作 多年來,特區政府的青年工作一直為人詬病,例如由富二代出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而被指離地,本屆行政長官上任之初強調要與青年同行,惟2019年黑暴期間卻有大量年輕人因反政府抗爭而被捕,反映特區政府的青年工作失敗,年輕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守法意識普遍薄弱。 而當民政事務局有關文化及體育的職能將撥調予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民政事務局將有餘裕增加其他工作內容,因此,我認同把民政事務局改組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讓民政與青年工作有機結合,真正了解青年的所思所想與需要,未來才能真正與年輕人同行。 此外,有很多市民向我反映,很多地區已沒有區議員為他們服務,或者區議員政治掛帥卻對該區事務一無所知,市民感到無助。因此,新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必須多關注地區事務,改善地區民生,以補現時區議會的不足。 最重要還是人才 最後,我亦認同增設副司長職位,認為可提升各政策局之間的協調效能。如今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立法會已重回正軌,社會氣氛亦有助推進政府改組的工作,然而今次的改組規模非常大,當中涉及修改法例、人事調動、增加編制等工作,未來特區政府必須積極向立法會各相關事務委員會及人事編制小組詳細介紹及解釋改組細節。 而除了架構上的改動,其實最重要還是人才。要找到具備適合經驗,有一定的政務資歷,熟悉政府程序及有高度政治手腕的人才出任改組後各政策局的局長、副局長、常秘,一點也不容易。我們拭目以待。

關於葉劉淑儀

葉劉淑儀於1975年至2003年在香港政府服務,期間曾於多個不同範疇工作,包括在地區層面推行政府民主化、國際工貿及保安。她是首名獲委任出掌紀律部隊(入境事務處)的女性(1996-1998),亦是首名女性保安局局長(1998-2003)。
她於2008年參選立法會議員(香港島)成功當選,一直連任至今,並曾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現為新民黨及匯賢智庫主席、海上絲綢之路協會聯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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