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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9 日
多謝代理主席,雖然我只得兩分鐘時間,但我亦都想講一講「一國兩制」如何行穩致遠。 對政府內部來說,改組是必然的。其實政府改組,我們新民黨在2011年6月,即11年前已經提出。後來梁振英先生出任特首,當時他也差不多採納我們的意見,推出大規模政府改組。相信對代理主席你都記得,當時因得不到「反對派」的支持,便胎死腹中,直至2015年年尾,梁先生才推出創科局。分拆運房局已經在立法會有了共識,我相信我們亦同意成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至於其他的調整,下屆無論哪位人士出任特首,只要拿出來討論的話,都不會有很大的問題,沒有所謂越俎代庖的問題。 我想講一下「一國兩制」如何行穩致遠。看一看這兩年來特區政府抗疫的表現,我覺得很多特區官員真的要克服他們心理上的障礙,就是他們對內地制度的拒抗。對內地的一些做法,覺得香港人是不會接受,或者是對於一些西方理念,例如保障人權自由及私隱等一知半解,令到我們沒有真正與內地接軌,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根據「一國兩制」的概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我們說的是大局,是大方向,當然不是說內地的一切我們都「照抄」過來,很多東西我們亦不能「照抄」,但如果我們不跟國家的大方向一起走,「兩制」是十分困難維持下去。所以我覺得特區政府未來的官員一定要打破心理上的一些障礙,不要害怕市民不接受,要發揮領導的功能,要勇於改革及創新,才可以配合全球及國家的大趨勢。時間有限,多謝代理主席,我謹此發言。
就致謝議案的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7 日
多謝主席,我亦要再次多謝主席,知道我們十分希望就疫情辯論,便將施政報告的辯論環節調整,讓我們在第一個環節可以就現時的疫情提出意見。 一如既往,我十分支持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我要趁這個機會多謝前線的醫護、紀律部隊及在高危的崗位上負責清潔、保安及物流運輸界的工作人員,我對他們表示崇高的敬意,亦感謝他們在過去的兩年來為廣大市民抵抗疫情所作出了的無私貢獻及犧牲。這次的疫情的影響性的而且確是前所未有,比起當年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得多。2020年1月23日出現第一宗新冠狀病毒個案的時候,當時沒有人會估計這個疫情會持續兩年,亦估計不到對本港的社會經濟民生帶來這麼大的傷害。因此,第一個給我們的教訓,就是我們除了要做好手上的工作外,正如習主席所提點,要將抗疫做到目前「壓倒一切的任務」之外,我相信特區政府不會十分清閑,但將來特區政府都要撥一些資源來想想香港未來的發展。據說,新加坡政府有一個committee on the future,為未來籌劃的委員會,讓我們看看這個世界未來會有什麼大趨勢及挑戰,我們才可以未雨綢繆。 目前的疫情如何嚴峻,很多位同事都已經講過,我亦不想再複述,只不過本人作為一位母親,見到有年幼兒童去世,感覺到十分傷感。特別當我知道每一位母親懷孕懷胎十月,照顧了三四年的小孩子離去,一定是十分傷心。我對所有喪失親友的市民,表示最深切的慰問。 我很高興知道在國家主席的指令之下,中央政府高度重視香港的疫情,由港澳辦統籌,韓正副總理領導,廣東省連同深圳會全力支援我們,來彌補我們資源上的不足。眾所周知,我們的檢測能力不足、隔離設施不足及運送人手不足,導致我們日常必需的食物供應不足,令市民恐慌。我相信有了中央的大力支持,這些瓶頸都可以陸續迎刃而解,但需要的是時間,所以希望政府可以讓市民知道在這個艱難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有心理準備,要打一場持久戰。大家可以看看武漢用這麼果斷的措施,「封城」都需要七十六日,我相信香港是無可能出現在武漢及西安的「封城」,但需要大規模的檢測,在五個專班的支持下,相信我們會採納更果斷、更進取,英文來說更「aggressive」 的措施,但都需要時間。希望政府可以告訴市民,要有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要萬眾一心,才可以克服這個危機。 我亦想講一講在哪一方可以有改進,除了沒有預先做好準備外,其實香港做得相當不錯。去年,我們有幾十天的「清零」,不知道是否當時有一點自滿,沒有留意到世界上出現了另一種病毒株omicron,在南非開始快速擴散。在今次抗疫的過程中,政府最令人垢病的,最需要改善的,有好多同事已提及,我的黨友容海恩議員、簡慧敏議員及邱達根議員已提及,「安心出行」沒有即時定位追蹤功能,是非常令人遺憾。我已經多次指出我不明白為何我們的科技創新局局長還不斷強調「安心出行」沒有追蹤功能,好像十分害怕市民不接受沒有保障私隱。其實最近個人私隱專員已經在立法會,非常明確地解釋如果我們為了保障公共衛生去蒐集個人資料,純粹為了這個目的,是完全不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何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他對於基本人權及法律都不認識。我覺得「安心出行」當然比不上內地的「健康碼」或新加坡的智能手機系統。新加坡的智能手機收過採用藍牙功能,而得知市民接觸過什麼人。不懂得使用智能手機的人長者,他們亦獲派發一個wearable token,即是在手上佩戴的一個追蹤器,讓他們可以追縱病毒的傳播。我記得在2003年時,特區政府動用警察及CID協助追查病毒傳播,但今天仍然都動用10,000名紀律部隊,用人手追查病毒傳播,是否十分落後,事倍功半?我們應該大量使用大數據,剛才亦有同事提及,林醫生亦已說過,因為我們的醫療系統都是使用大數據。當然現在不能即時解決,但長遠而言,必須要使用此科技,特別國家給了我們一個國際創科中心的地位,自詡有很多科技發展的潛力,應該要多用大數據,將來政府要看一看如何彌補這個缺陷。由於我們繼續使用人手追蹤是沒有太大作用,政府應該將這些追蹤人手解散,調配他們到其他真正有用的工作崗位。 此外,我亦十分同意,很多同事已提及,政府人員當然十分努力,我亦知道很多部門呼籲他們已退休的同事回來幫忙,亦有很多退休人員一早已經出來幫忙。例如我們黨的執委譚榮邦先生,前郵政署署長,他亦在call centre,幫助政府致電佩戴手環的市民,他都是分毫不取的幫助了半年。他幫助的時候,亦見到有很多七八十歲的舊同事,遠遠在大埔開車出來幫忙。除動用政府熟悉的退休公務員外,其實社區有大量有心人士,希望將來民政署可以扮演一個更強的統籌角色。雖然在社區上協助防疫是高危的,有風險的,但在適當的保護下,我相信每一個地區都有不少政黨、非政府機構及社團,願意出來幫忙,不論打電話、分配防疫物資抑或分派快速測試包,他們都十分願意,未必需要收取很多金錢。所以我希望將來政府可以善用民間資源,大規模地動員,如果我們再遇到這樣的疫情,資源可以用得更好。 我還想講一下對經濟的傷害。去年,當Omicron還未襲港時,香港已經因為執行「外防輸入」的措施,在金融方面我已經聽到我們已經失去很多生意。有些外國投資者因為香港出入太不方便,據說有些family office已經搬往新加坡。當然剛才有同事提及用郵輪做隔離,但其實這些郵輪已經全部離開香港:一間已經清盤, 而另一間已前往新加坡。很多外商及外國投資者因難以忍受香港這些不方便的出入措施,表示如果香港在六月仍未開放,他們便會撤離香港。我十分同意我們的同事孫東先生所言,如果香港沒有了國際特色,沒有了國際網絡,香港對國家還有什麼功能及價值呢?所以我們非常有需要盡快克服這疫情,恢復本地居民及國際的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讓我們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國際商貿中心的地位不會受到永久的傷害。我聽到很多市民向我說,不論是外籍市民或本地居民,其實香港人是十分有耐性,只要排隊檢測的人龍短一些,他們也十分願意排隊,甚至在寒風中,他們亦樂意排隊。我們是一個十分文明的社會,市民絕大部份都是理性的,但很多人認為他們作出這麼多的犧牲,忍受了兩年,何時才可以走出疫情?現時在國家大力支持之下,我希望政府可以給我們一個路線圖及時間表,或者是有國家的專家幫助下,可以提供一些數據,預測會有多少確診人數、溫和症狀人士、入院人士數目、需要醫療設施人數及需要多久才可以克服疫情,讓我們有希望。因此,我們需要三部曲:第一,何時重開經濟;第二,何時「通關」,重開我們與內地的聯繫,不論是因humanitarian reason人道理由,抑或是商務理由都非常重要;第三,恢復與國際社會的的來往,這樣香港才可以真正有效地落實「一國兩制」,恢復香港對國家的價值,亦恢復港人與國際投資者的信心。 我謹此陳詞,多謝主席。
就童樂居虐兒事件提出質詢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31 日
年廿九大除夕,但新民黨眾人依舊繼續努力工作,連同我在內五名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今天出席了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以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梁松泰,就震驚全城的童樂居虐兒事件提出質詢。 出席的議員眾多,眾人亦提出許多尖銳問題,而我最關心的就是關於社署的巡查問題。相信各位也從報章得悉事件,曝光的虐兒個案及細節實在令人髮指,警方亦已就此展開深入調查。但看來這宗集體虐兒事件已經進行了一段日子,因此我第一條問題就是向局長及署長質詢:究竟社會福利署有沒有定期巡查童樂居?事件亦明顯反映了保護兒童會的管理及交監督極有問題。 就著政府就事件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當中第七段表示社署轄下幼兒中心有一名總幹事負責兒童(0至3歲嬰兒及兒童)住宿服務單位(童樂居屬其一)註冊及巡查,當中更包括定期進行突擊巡查,既然明文列出職責所在,為何相關人士竟然完全未有察覺童樂居虐兒事件?真是一個極大問號。 梁署長的答案根本沒法子令人滿意及信服,他表示差不多每兩個月巡查相關住所一次,根據文件指引,其巡查內容就是看看相關住所的人手、空間、設計、安全措施,以及照顧質素,但卻竟然完全看不到兒童飽受傷害,很明顯所謂的「巡查」,只是一種行禮如儀過場式的巡查。假如相關職員真的關心小朋友,只要用心跟他們聊天、了解一下其生活狀況、是否快樂等等,相信亦不難察覺這些兒童的心理及生活狀況,以及是否飽受虐待。可惜署長卻表示需要巡查的服務單位甚多,負責人手不足,竟然膽敢開口要求增加資源,我對此答案極為不滿。 某些政府部門永遠是出事後馬上表示需要增加人手,一如早前港鐵超支及延誤,出事後就由路政署及機鐵工程署申請增加人手,開設新的鐵路處,增加人手監察港鐵。我不禁質問:是否每次出事都要增加人手?為何不檢討及考慮一下,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效率以及處理事件的敏感度?作為處理幼兒服務的社會福利署職員及政府官員,鑑於其服務性質,相關人士必須有愛心及以人為本,眾所周知幼兒及小童都是未能自理的弱勢社群,假如員工態度冷漠、對小朋友漠不關心,即使增加至一萬名員工也沒用。因此我對於這些每逢出事便要求增加人手的反應非常反感,並且感到憤怒。可惜今天時間有限,委員會主席陳恆鑌表示會就事件召開會議,黨友陳家珮議員亦要求成立一個專責小組,許多議員更要求成立獨立特別調查委員會跟進,我認為細節可以容後討論,但政府絕對有必要作一個全面交代。
就釋放葵青貨櫃碼頭部分用地以作發展作口頭質詢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7 日
我問: 有評論指出,香港土地嚴重短缺。雖然政府公布將會發展面積達300平方公里的北部都會區以提供更多土地,但短期內仍未能真正解決土地供應問題。另一方面,據報葵青貨櫃碼頭每年可處理超過1 800萬個標準貨櫃,但近年其貨櫃吞吐量不斷下跌,由2010年的1 700多萬個標準貨櫃下跌至2020年的1 400多萬個,10年間下跌逾一成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研究將該碼頭的部分作業搬遷至本港其他地方,甚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以釋放該碼頭的部分用地作發展用途? 局長: 主席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後,現答覆如下: 國家一直致力發展航運物流業,並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 2021 年3 月 11 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及 2019 年 2 月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以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港口對香港經濟的重要性實在無容置疑,港口及海運業是貿易及物流業的重要一環;而貿易及物流業是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佔本地生產總值約五分之一和就業人口的 16.8%。儘管近年大灣區內其他港口快速發展而為香港港口業務帶來挑戰,但香港一直保持世界十大港口的地位,2021 年吞吐量估計近 1 800 萬標箱,而且是以質取勝,在世界銀行的貨櫃港口表現指數中全球排名第七,反映香港港口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並享有「追更港」的美譽。 本港超過九成的貨運量經由水路運輸,這些貨物包括食品、飲品、藥物、建築材料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等等。2019 冠狀病毒病在過去兩年全球大流行,香港貨櫃碼頭無間斷運作,對糧食和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維持穩定是極之重要。 換言之,香港有必要保留自身的貨櫃碼頭和目前的處理量。至於選址方面,港口運作除了要有完善的碼頭泊位設施,亦需要足夠的堆場及後勤用地。葵青貨櫃碼頭處理的吞吐量佔 2021 年香港貨櫃總吞吐量超過八成,目前每星期約有 270 班國際貨櫃班輪,連接全球近 600 個目的地,是亞洲區 內 主 要 的 轉 運 港 。 葵 青 碼 頭 周 邊 已 有 成 熟 的 基 建 配 套 設 施,包括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等,在葵青用地現址運作不單有利於配套設施的相互協作,亦與周邊後勤用地的發展有協同效應。 政府明白葉議員提出搬遷貨櫃碼頭,是期望短期內騰出土地作其他發展用途,但要在香港覓地重新建造一個具備一定規模和完善配套設施的國際貨櫃碼頭並不容易。重置貨櫃碼頭必須全盤考慮,包括港口規劃、用地要求、土地使用兼容性、環境因素、水流、海上航道、道路連接及其他基礎設施要求和可持續發展等因素。 我們可以參考最新有關新加坡搬遷貨櫃碼頭的例子。新加坡政府早在 2012 年決定要整合貨櫃碼頭,分階段興建並搬遷到大士港。整個搬遷碼頭項目預計要到 2040 年後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一直在開拓土地供應上盡一切的努力,並全力推展包括北部都會區發展和中部水域人工島工程等工作。考慮到貨櫃碼頭牽動着香港作為貿易物流航運樞紐的經濟命脈,以及就業民生的重要議題,而且搬遷碼頭的工作(包括物色及平整如此大片土地、提供所需交通和基礎設施以支持碼頭運作、及在重置碼頭啓用前建造相關碼頭設施)需時進行,恐怕完成興建和搬遷以至釋放葵青用地難以在短期內實現,在時間上並不比其他大型土地供應項目快,整體而言亦不會帶來土地淨增長,在中短期內對解決土地短缺的迫切問題未必起到很大幫助。我們會因應未來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適時再研究葵青貨櫃碼頭用地的發展。 主席,香港港口運作暢順,我們會繼續透過強化現有港口設施,提升港口競爭力。我們會繼續監察香港港口業的發展,包括貨物吞吐量的變化,以確保能夠適時提供所需的港口設施及與港口相關的基建設施,支援港口發展。今日發展局副局長亦在座,我們會一起細心聆聽和回應各位議員的提問。多謝主席。 我追問: 我對於運房局局長的答案非常不滿意,是完全沒有新思維及長遠規劃,亦沒有任何策略,我想問一問局長,是否知悉你們的前輩前拓展署長周子京最近撰文,指如果在這些碼頭上建屋不適合,因為有嘈音、光害及廢氣,並不宜居,但貨櫃碼頭可以分期改建,以觀後效。CT1、2、3及5近市區規模小的,可先撤銷,另行發展。餘下碼頭保留,即使貨櫃業再下跌,仍需保留昂船洲的CT8及青衣的CT9,若有10個泊位維持貨櫃運輸,附近的後勤地段面積可以縮減改規劃。新界的臨時收納貨櫃的棕地,亦可部分回收發展。你們的前輩說可以分期發展,為何你們毫不考慮呢? 局長: 多謝主席及葉劉淑儀的意見。我們所指的是新舊碼頭需要無縫交接,其實我們要了解葵青貨櫃碼頭是以全天候24小時的形式運作,重置方案要確保新舊碼頭是無縫交接,亦不會影響港口的運作。假使重置碼頭被確立為可行的方案,我們都需要,正如剛才葉劉淑儀所說,分階段重置,這個安排是需要將碼頭的營運影響減至最低。我們明白整個港口的運作,除了碼頭之外,附近的堆場、泊車位以至物流的處理中心,都是一併相連,從而產生協同效應。在整體運作上,葵青貨櫃碼頭在閒時的平均使用率是接近七成多,在高峰期時接近八九成,所以我們(將碼頭)分開之後,對附近的泊位及物流的處理中心都有影響。我們多謝葉劉淑儀的意見,但亦責任向議會交代我們的考慮。
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質詢 為何仍未找到竹篙灣檢疫中心保安員受感染原因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今天我在立法會「急切質詢-立即改善竹篙灣檢疫中心管理的措施」會議上,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質詢,為何仍未找到竹篙灣檢疫中心保安員受感染的原因。內容如下: 問:多謝主席。多謝局長告知增加了多少資源。但是聽畢你的回答後,好像你仍未找到為何保安員會感染,好像並沒有具體的答案。 你是否承認直至目前為止,仍然未能找到保安員感染的原因呢?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主席,相關個案仍然在流行病學的調查當中,衛生防護中心同事一直了解當中的情況,當中可能有不同的理由,亦會核對這些確診者的基因排序以及調查其他因素等。因此現階段我們仍然在追查當中。但最重要的,就是在防疫感染的措施當中,確保各方面不會有任何差池,導致同事受到感染,多謝主席。
立法會六題:同樂運動會  
  立法會事務     2021 年 8 月 25 日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答覆︰ 問題:   香港運動員在剛閉幕的奧林匹克運動會表現卓越,全城歡騰。行政長官隨後表示,政府會大力推進香港體育盛事化、精英化、普及化及產業化的目標。另一方面,第十一屆同樂運動會定於明年十一月在香港舉行。主辦單位計劃舉辦36項體育比賽、13項藝術文化活動,以及開幕及閉幕典禮。屆時來自100個國家及地區的健兒將雲集香港參與該項體壇盛事。然而,按現行政策,在預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康樂設施方面,主辦單位不屬最優先類別的團體,並須與同屬第二優先類別的團體競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推進香港體育盛事化及產業化的前提下,政府會否給予上述主辦單位預訂康文署轄下康樂設施的優先權,讓這項體壇盛事得以順利舉行,從而為多個行業帶來經濟收益;及 (二)鑑於同樂運動會的目標是透過體育比賽及藝術文化活動推廣平等共融的價值觀,政府會否藉香港舉辦該運動會的機會,向世界宣傳香港作為多元包容社會的一面?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常重視體育發展,並一直沿着三大政策方向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即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早前行政長官特別提到我們會深化研究專業化、產業化方面的發展方向。我們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活動,協助他們培養健康生活模式,提升整體生活質素,在社區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另外,我們培育及支持具潛質的運動員,提供優良的訓練環境及綜合支援服務,讓他們可以在國際體壇爭取佳績。同時,我們致力推動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協助體育總會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賽事,讓市民欣賞高水平的運動競賽。   為配合推動體育發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制定了「康樂設施的預訂程序」(預訂程序),讓合資格的團體優先預訂康樂設施,以舉辦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根據康文署現行的預訂程序,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體育總會、地區體育會、香港學界體育聯會等團體屬最優先類別,可於12個月前優先預訂所有在繁忙及非繁忙時段的康樂設施。體育總會的屬會、慈善團體、正式協會和法團等則屬第二優先類別,可於三個月前優先預訂在繁忙時段的康樂設施,或於六個月前預訂任何時段的壁球場及在非繁忙時段的體育館主場和活動室。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根據主辦單位提供的資料,將在香港舉辦的第11屆「同樂運動會」獲「同志運動會聯合會」(The Federation of Gay Games)認可,並由「香港同樂運動會」(Gay Games Hong Kong)主辦。「同樂運動會」以「在多元中團結」(Unity in Diversity)為主題,計劃舉辦多項體育比賽及藝術文化活動,以及開幕及閉幕典禮等,讓任何人士,無分種族、宗教、年齡、性別、性取向、能力或背景,均可以參加。   與一般的國際綜合項目運動會不同,「同樂運動會」並非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或任何國際體育聯會所認可的體育賽事;其參加者無須透過選拔參加。由此可見,「同樂運動會」主要是透過體育及文化活動以推動平等共融的信息。   根據康文署的現行做法,「香港同樂運動會」作為一所香港註冊團體,可於六個月前預訂非繁忙時段的體育設施及於三個月前預訂繁忙時段的體育設施。   我們得悉主辦單位已向一些大專院校、體育會和會所等申請租用其轄下體育設施以舉辦部分賽事。此外,主辦單位早前已與體育總會或體育團體商討合作事宜,包括提供裁判、技術支援及預訂場地支援等。倘若主辦單位獲得體育總會的支持合辦有關活動,根據現行的政策,可於12個月前預訂有關的體育設施。康文署在收到主辦單位及/或相關體育總會的申請後,會按照現行的程序處理。   另外,政府一直致力促進不同性傾向和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以期在社會上建立共融、互相尊重、不歧視的文化和價值觀。相關措施包括透過不同宣傳渠道,例如在公共交通網絡、各類政府處所、互聯網及其他媒體播放宣傳短片,以及在電視和電台播放有關推廣平等對待不同性傾向及跨性別人士的政府宣傳短片和聲帶。此外,亦會透過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有意義的社區活動計劃,藉以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多謝主席。
就本地一萬元消費劵質詢政府  
  立法會事務     2020 年 1 月 15 日
葉劉淑儀議員問: 自去年6月以來,示威活動及暴力衝擊持續不斷,重創香港經濟和各行業,特別是旅遊業、飲食業及零售業。去年全年實質本地生產總值預期下跌百分之1.3,失業率或會節節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刺激市民消費以促進經濟復蘇和就業,會否考慮新民黨早前提出的下述建議:向18歲以上香港居民每人派發有效期6個月、總值為一萬元的本地消費券(當中可用於飲食及零售服務的金額均為四千元,而可用於旅遊服務的金額為二千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過去半年的社會事件對香港的經濟造成沉重打擊,旅遊、餐飲及零售等行業更是首當其衝。零售銷售量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大幅下跌近兩成後,10月和11月合計的跌幅進一步擴大至約百分之26,是有記錄以來最大。食肆總收益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實質下跌百分之13.7,根據業界觀察,第四季餐飲業的經營情況更為嚴峻。社會動盪持續,這些行業的業務情況短期內難見起色,情況令人十分憂慮。要使市民的消費意欲回升,促進經濟復甦和保障就業,首要條件是要停止暴力衝突,令社會盡快回復正常,讓市民可以安心外出消費,旅客恢復來港旅遊,投資者願意來港進行商業活動。 政府明白企業及市民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所承受的壓力。因此,政府一直密切注視社會事件及暴力衝擊對各行業的影響,並與相關業界緊密溝通,提供適切的協助。因應不斷變化的經濟情況,政府由去年 8 月起先後宣布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的措施,合共涉及金額超過 250 億元。 政府曾收到不同人士及團體的意見,建議向市民發放消費券或直接派發現金,以刺激市民消費意欲,幫助受打擊行業,穩定經濟和就業市場。 部分意見認為發放消費券比直接派發現金,更可發揮帶動消費、促進本地經濟活動的作用。不過,發放消費券牽涉較複雜的額外行政安排,包括訂定適用範圍、使用辦法、兌付安排、監管和防偽措施等,可能需要相對高昂的行政費用。   此外,發放消費券的效果亦可能受「替代效應」所影響。舉例說,如果有些市民主要以消費券去支付基本生活開支,而沒有因為取得消費券而增加額外消費,那麼發放消費券對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所發揮的效果就會沒有預期中那樣理想。 根據台灣和日本發放消費券的相關經驗,措施對刺激消費及經濟增長均未能達到預期中的效果。台灣於2008年受到金融海嘯衝擊,為短期刺激經濟,於2009年向民眾派發每人3,600元新台幣的消費券(相當於港幣約840元)。根據其後的評估報告顯示,有關措施僅提高其GDP約0.28%至0.43%,較原先估算的0.66%為低。日本於1999年也曾經向特定對象發放金額為2萬日圓(相當於港幣約1,300元),性質等同於消費券的「地域振興券」。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因而帶動的消費僅佔「地域振興券」使用金額的32%,約等於日本GDP的0.1%。近年來,外地並沒有其他較大規模發放消費券的實例可供借鏡。 政府在制定任何財政措施時,除了要考慮措施本身的成效,亦需顧及長遠的財政狀況。正如財政司司長早前指出,本財政年度很有機會出現赤字。若政府向市民派發消費券或現金,會令財赤規模擴大。我們既要謹慎考慮社會對大額赤字的接受程度,亦要小心評估國際評級機構的反應。因此,政府必須非常審慎從事。 追問部分: 主席,署理財經及庫務局局長的回應拒絕我的建議,他提出的理據,每一個都可以反駁,完全不可以成立。 你說執行有困難,那中央政府不是叫特區政府官員「迎難而上」嗎?有決心便可做得到。你看昨天行政長官都可以推出十招,為何你不幫助財政司「迎難而上」?你說會有「替代效應」, 但你曾修讀經濟,難道你不知道也有「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這六百多億元假如給了這三個行業,等於注資入這些行業,可以保就業,員工有糧出,便有收入可以消費,這就是乘數效應,你沒有聽說過嗎?你說台灣、日本經驗不好,但其規模比香港小很多,亦可能有其他因素,怎能夠直接比較呢? 讓我再說一句,一定要反駁局長的理據。你說影響財政赤字,昨天的措施,100億當中很多是經常性開支,你不擔心財政赤字嗎?主席,我的問題是:既然你否決我們的建議,你有甚麼策略振興經濟?你說過所用的250億成效不彰,特別是旅遊界,入境客派100元、過境120元,但沒有旅客,怎樣幫助他們?你回答我吧。有甚麼具體措施保就業、振興經濟?行政長官昨天宣佈的只是民生措施,並非經濟措施,經濟措施是要你們提出的。
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讓市民看清真相  
  立法會事務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多謝代理主席女士,我發言是支持張華峰議員的議案,我完全同意張議員議案指出,政府現時當務之急是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穩定營商環境,採取及時的應對措施 ,令市民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我亦很高興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真話,講清講楚,告訴市民那些人一直講大話,瞞騙市民!可惜尹兆堅議員不在席,我想告訴所有的泛民議員,究竟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呢?正是李柱銘議員! 1998年香港出現了兩宗轟動社會的刑事案件,第一宗是德福花園的「五屍命案」,風水師李育輝殺了五名女士後逃到內地,被逮捕及處決;第二宗是「張子強案」,張子強涉嫌綁架和囤積軍火,同樣逃到內地,然後被逮捕及處決。當時立法會非常震驚,要求特區政府盡快與內地商討刑事司法互助安排,例如1998年12月3 日,我擔任保安局局長,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要與內地訂明有關安排,並與今日的特區政府一樣,承諾所有安排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指定罪行、不得再移交第三國家的保障、死刑及政治罪行或受政治迫害一律豁免移交的保障,就此,根據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編號CB(2)748/98-99(02) 第十段有清楚說明:「鑑於公眾對近日張子強和李育輝等案件的關注,亦正如政務司司長所承諾,政府會盡力加快工作,以期早日與內地就此重要事項達成協議。」當時政務司司長就是陳方安生女士。 接下來,李柱銘先生亦在1998年12月9 日動議議案。李議員動議的議案內容如下:「由於兩名富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 區”)被綁架案及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均在內地法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審理,引起港人極大關注,但特區政府卻未盡全力爭取將在特區境內涉嫌違法的人士,交還特區法院審理,以捍衛《基本法 》賦予特區的司法管轄權,對此,本會深表遺憾;同時,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礎,盡快就中港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 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議,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 因此,我真的要問問尹兆堅議員,究竟是誰人表演「四川變臉」?李柱銘去美國告狀時,有沒有告訴美國人他是提出修例的第一人?他當年不斷敦促特區政府和內地達成協議!我則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多次到北京開會,商討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會議後每次都是光明磊落向本會匯報。為何對這些事實你們全部失憶?是誰欺騙市民?拍攝影片誤導市民,宣傳香港人如何肉隨砧板上,隨時像動物一樣被移送內地! 事實上,所有案例都證明移交逃犯是需要經過法庭冗長而複雜的程序。最近新西蘭的高等法院否決移交一名韓裔新西蘭公民,該人士涉嫌在上海謀殺一名性工作者,而這案件已由2011年審理至今。蘇格蘭的法庭也拒絕了台灣一個引渡要求,有關一名英國人在台灣醉酒駕駛,撞死一名派報紙的職員。由此可見,最終決定權在法庭手上,並非行政長官一人決定。亦有指法官備受壓力,試問法官受高深教育,良好的司法訓練,身受納稅人供給不錯的報酬,他們當然必須承擔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有壓力,法官承擔責任,幫助香港人解決法律問題,是他們應有的責任。因此,代理主席,我認為應該就此向市民講清講楚,是誰人不斷向市民講大話?誤導市民!將這條應該做的法例,抹黑成一條所謂「送中」的惡法! 亦看看國際社會怎麼說,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即G20集團轄下的「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素來批評香港與內地沒有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過往,他們直指這是一個significant deficit ,即一個「重大缺憾」。近來,可能因為要和應香港反對修例的聲音,則改為 legal shortcoming,即一個「法律上的缺憾」。不過,我們仍然需要完善這些法律,所以政府不撤回是正確的。那些要求行政會議成員辭職的人,全部皆作出不公平的指責。這條例本身完全沒有錯,但大家都同意,政府在宣傳和解釋這條條例方面,乃至為市民反駁種種謊言的工作,做得嚴重不足。 說到撤回,我們看看當年政府處理23條的時候所用的語言。2003年7月7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發表聲明:「我即時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經過詳細商討後,基於自由黨的立場,我們決定將條例草案押後恢復二讀,並在未來一段時間加強向市民解釋修訂案內容。」其實這個方針與現時政府無異,一樣是將其押後並且加強解釋,並沒有表示撤回。再看看我的接任人李少光局長向內務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女士致函的內容,信函的日期是2003年10月2日,李局長寫道:「為在程序上落實前文所提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我現確認我不擬根據《議事規則》第 54(5)條發出預告,以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恢復該草案的二讀辯論。草案因此會根據《議事規則》第 11(4)條及《立法會條例》(第 542 章)第 9(4)條,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即是和現在特區政府的說法一樣,繼續開放式的諮詢去解釋這條條例,沒有時間表,不發出預告恢復二讀,任由這條例「自然死亡」,實質上等同不會再推動修例,等同撤回。 為什麼當時沒有要求撤回的爭論呢?我認為今天有人強烈要求撤回,根本別有用心!為了找理由不斷衝擊政府部門,除了衝擊警察總部之外,又衝擊入境事務大樓、稅務大樓,今天亦有超過100人衝擊律政中心。他們的目的到底與這條條例有什麼關係呢?其實只不過是用「撤回」作一個藉口,不斷擾亂香港秩序,甚至令香港在國際社會失色,令許多希望到香港做生意或旅遊的人,感到香港是一個不安全的城市,他們的用心實在非常惡毒!「撤回」是一個要求律政司下台的藉口,假如律政司下台,他們就會要求整個特區政府領導班子總辭,所有支持過修訂條例的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全部都應該總辭,不如讓泛民和黃之鋒接手特區政府,這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代理主席,所以我一定要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清楚這背後的陰謀。 當然,我要強烈譴責近日這些示威人士衝擊警察總部。過去兩星期有大部分市民和平遊行,充分彰顯香港擁有高度自由,以及人權得到高度保障,這是我們香港人皆引以為榮的核心價值。不過,在這些和平的示威遊行之後,有些不法之徒聚眾衝擊政府部門,特別是衝擊警隊,他們的用心非常惡毒!他們知道警隊是維護香港治安和秩序最重要的支柱,他們就故意不斷打擊警隊的士氣,甚至侵犯他們的私隱,包括網上「起底」和 網上欺凌。昨晚市民在愛丁堡廣場和平集會後,有眾多穿黑衣的人士走入地鐵站,他們最後走到軍器廠街再次包圍警察總部。我見到一名正在上班的警員,他沒有戴口罩,光明正大地上班,但竟然被人追打!不過,他無畏無懼,直視這些示威者。其實這些人已經觸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襲警、非法集會、刑事毀壞,警方應該將他們繩之於法,不可以因為你「聲大」你「人多」就可以獲得特赦。 代理主席,就此我感到特別震驚,為何一位前政務司司長能夠說出特赦及釋放違法人士,此等嚴重衝擊法治的言論呢?我們一位前同事余黎青萍女士,她以英語寫了一篇非常感人的聲明,在我們前政務官的圈子裏流傳。她表示 disappointed by 這位前同事陳方安生的所作所為!我亦 disappointed by 民主黨的變臉與謊言!李柱銘到美國告狀,有否告知美國人,他是第一人支持與內地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和達至司法互助?這些真相應該告知市民。 代理主席,這些近日的示威者已經成為一股流寇,不斷去衝擊各個政府部門。我懷疑他們真正目的就是要拖垮政府,傷害我們整體市民的利益。因此,我懇請各位善良的市民,看清楚真相,不要支持這些破壞香港繁榮安定的壞分子,不要參加他們的集會,亦希望各位父母約束您們的子女,並解說給他們知道,和平示威沒有問題,但一遇到出現亂象,應該帶他們離開現場,以免他們身陷險境。
就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建議提問  
  立法會事務     2019 年 1 月 28 日
我:主席,我想問政務司司長,其實政府有否曾研究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建議實際是否切實可行呢? 例如在利益方面,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制定的收受利益規例,利益是包括車船、飛機的接載,也就是說特首要內訪或外訪的時候,假設中途行程有變,需要其他人臨時以車船接載,有可能觸犯條例。那麼當特首接受這些方便和紀念品,人家的好意,是否亦需要諮詢委員會呢?這些是否切實可行呢?如果不是的話,特區政府是否應該告訴這些委員會,他們的想法十分「離地」? 政務司司長:主席,多謝葉議員的提問,這正正是我們所說困難的問題,我們需要解決,亦需要作一個全面的分析,所以需要一點時間。我們仍希望找到—個可行的方案。但是,結果如何,我們需要時間和空間去進行我們的研究工作。多謝主席。
「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議案 回應議員修正案及總結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18 年 12 月 8 日
我首先感謝 33 位議員就我動議的「研究訂立規管分間樓宇單位的條例」議案發言,也感謝麥美娟議員、鄭泳舜議員、梁耀忠議員及尹兆堅議員就我的議案提出修正案。在獲跨黨派議員支持下,麥美娟議員、梁耀忠議員及尹兆堅議員的修正案,以及我經上述三位議員修訂的議案最終獲通過,反映本港劏房問題非常嚴重,當局有必要盡快研究立法規管劏房單位的租金升幅、安全、防火、採光及衛生標準,以保障本港劏房租戶。 不過,運輸及房屋局的回應令我非常失望,我相信一眾正生活於水深火熱的劏房住戶也同樣感到失望。因為局方似乎無意作政策創新,連研究立法保障劏房住戶安全及居住環境的意欲都不大。此外,運房局副局長蘇偉文博士在回應時引用經濟學理論,指實施租務管制或會減少本港出租房屋的供應,我認為此說法並不正確。雖然蘇博士所指的情況曾在外國出現,惟本港市民對市區劏房單位的需求長期居高不下,即使政府透過實施租務管制將劏房租金加幅限於合理水平,劏房業主依然有利可圖,故根本不會導致出租房屋供應減少。 我對當局消極的態度極為失望,故不排除新民黨隨後會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提出《規管分間樓宇單位條例》。

關於葉劉淑儀

葉劉淑儀於1975年至2003年在香港政府服務,期間曾於多個不同範疇工作,包括在地區層面推行政府民主化、國際工貿及保安。她是首名獲委任出掌紀律部隊(入境事務處)的女性(1996-1998),亦是首名女性保安局局長(1998-2003)。
她於2008年參選立法會議員(香港島)成功當選,一直連任至今,並曾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現為新民黨及匯賢智庫主席、海上絲綢之路協會聯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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